廣西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李思敏
接受審查調查
廣西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李思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周元明
接受審查調查
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周元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柳州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柳州市計量技術測試研究所原所長伍國榮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問題。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伍國榮多次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費用共計1.09萬元。伍國榮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12月,伍國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原柳南區征地拆遷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夏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8年,夏瑋先后在春節、中秋節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8.02萬元。2022年2月,夏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3.融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原主任黃衛東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8年至2020年,黃衛東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黃衛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黃衛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三江侗族自治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國平酒后駕車問題。2021年10月27日,曹國平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三江侗族自治縣博物館路段被交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罰。2021年12月,曹國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賀州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賀州市平桂區沙田中心衛生院原院長陳獻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安排問題。2013年至2021年,陳獻在擔任賀州市平桂(管理)區黃田衛生院院長、沙田中心衛生院院長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白酒、香煙、茶葉、月餅等禮品及禮金1.4萬元;2016年至2020年,陳獻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娛樂活動安排。此外,陳獻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2年4月,陳獻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賀州市八步區仁義衛生院原院長李太梅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3月至2019年7月,仁義衛生院違規發放周末加班補助、鄉鎮補貼共計2.15萬元。時任仁義衛生院院長李太梅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此外,李太梅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2022年4月,李太梅受到記大過處分,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3.富川瑤族自治縣蓮山鎮洞口完小原校長李春華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21年1月,蓮山鎮洞口完小違規向教師發放津補貼共計1.205萬元,時任洞口完小校長李春華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22年1月,李春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羅城縣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案例
1.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原衛計委黨組書記、主任潘立長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2年至2019年間,時任縣衛計委黨組書記、主任的潘立長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下屬送給的真龍海韻香煙共計46條。潘立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潘立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韋時元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7年至2018年間,時任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的韋時元在分管縣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中,收到上級相關文件后,僅簽批閱處意見,未按上級要求部署和落實工作,以文件落實文件,作風不嚴不實,工作流于形式,致使國家資金83918元被他人套取私分,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22年4月,韋時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蘭縣通報2起黨員、干部酒駕問題
1.東蘭縣東蘭鎮水洞村黨支部黨員韋啟科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0年12月9日,韋啟科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從東蘭縣達漢路段往鋼精廠方向行駛過程中,被交警查獲,經現場檢測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2021年3月,韋啟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東蘭縣三石鎮中心衛生院院長黃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17年7月31日,黃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從東蘭縣隘洞鎮往縣城方向行駛至國道323線1333公里200米處時,被交警當場查獲,經現場檢測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鑒于2020年8月25日黃平因違紀受黨內警告處分,屬二次違紀,2021年3月,黃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云南通報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1.普洱市人民醫院超范圍收取醫用耗材費用問題。2015年至2019年,普洱市人民醫院在醫療管理、服務活動中,未使用物價局規定的常規醫用耗材,超范圍、超服務使用利益關聯藥企的耗材,收取物價許可收費以外費用共計1500余萬元。對此,時任市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楊文俊負主要領導責任。此外,楊文俊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楊文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1年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其余責任人均被給予相應處理。
2.怒江州人民醫院在減免城鎮低保、農村特困救助人員住院診查費和床位費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問題。2015年至2017年,怒江州人民醫院在醫療收費系統升級過程中,未及時將城鎮低保和農村特困救助人員的信息錄入,未按要求減免該類人員掛號費、診查費、床位費,導致多收取住院診查費和床位費共計20.16萬元。對此,時任怒江州人民醫院院長和江平負主要領導責任,財務科副科長張潤麗負直接責任。2021年4月,張潤麗受到政務警告處分;2021年9月,和江平因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多收取的費用已退回給相關人員。
3.昆明市嵩明縣牛欄江鎮中心衛生院“串換藥品”收費騙取醫保基金問題。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牛欄江鎮中心衛生院時任院長陳建春、副院長李曉勤違規決定打醫保政策“擦邊球”為醫院創收,通過在病歷上表述模糊的藥品名稱,將單價為3.54元/支的“血塞通注射液”串換成單價為35.92元/支的“注射用血塞通”,并將該藥品的單價在系統中錄入為38.17元/支,共計套取醫保基金47.33萬元。2021年6月,陳建春、李曉勤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其余責任人均被給予相應處理,涉案資金已退還醫保賬戶。
4.玉溪市易門縣龍泉衛生院“超量收費”問題。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龍泉衛生院的收費系統中未及時更新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未設置“一床間三檔病床”的情況下,按照該標準超量收取床位費6.77萬元;肌酐測定實際使用5元/次的酶促動力法,卻按照10元/次的干化學法收費,ABO紅細胞定型檢測實際使用10元/次的非卡式法,卻按照20元/次的卡式法收費,超量收取檢測費用0.57萬元,兩項違規收費共計7.34萬元,用于衛生院日常開支。對此,時任龍泉衛生院院長董青萍負主要領導責任。此外,董青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董青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余責任人均被給予相應處理,違規收取的費用已退還醫保賬戶。
醫療事業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辦好人民滿意的醫療是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重要位置的具體體現。以上4起案例,有的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無視困難群眾利益,有的明知故犯違規套取醫保基金,有的為了一己之利大肆侵害公眾利益,究其根源都是人民立場站得不牢,把群眾的訴求漠視為“小事”,對此見怪不怪、麻木不仁,但是“小事不小”,這些問題侵蝕的是醫德醫風、社會良知,損害的是白衣天使圣潔的形象,影響的是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級醫療監管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樹牢以人民為中心、人民至上的理念,推進醫德醫術醫風醫管建設,將“兩個維護”體現在具體的行動上,堅持公立醫院姓“公”的工作原則,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做好民心工程、民生事業,保障民生、贏得民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督促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層層落實,持續加大醫療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查處力度,讓清正廉潔、為民服務的風氣不斷充盈。
四川通報5起借培訓名義搞公款旅游典型問題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借培訓名義搞公款旅游典型問題。
1.四川省衛生健康委機關服務中心原副主任謝紹洲帶隊參訓期間違規決策并借機旅游、收受培訓機構“好處”等問題。2018年8月,時任省衛生健康委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謝紹洲等3人參加某培訓機構在林芝舉辦的培訓班,其中謝紹洲攜帶家屬前往;在參加1天培訓后,謝紹洲自行決定并帶家屬和參訓人員在當地旅游3天。2019年7月,謝紹洲收受培訓機構業務人員為爭取更多人員參加培訓而給予的“好處”費6000元。2019年11月,謝紹洲在參加該機構在騰沖組織的培訓中,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旅游活動。2022年3月,謝紹洲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七級職員;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規報銷費用已退繳,違紀所得已收繳。
2.四川省蕎窩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吳昌富在帶隊參訓時違規決策同意接受培訓機構旅游推薦、集體公款旅游等問題。2019年5月,經批準,時任蕎窩監獄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吳昌富帶隊,共計20人參加某培訓機構在拉薩組織的培訓班。期間,培訓機構推薦三條旅游路線,吳昌富征求參訓人員意見后,決定接受旅游推薦并帶領參訓人員到大昭寺、羊卓雍措湖、布達拉宮等景點旅游,并同意工作人員虛開發票報銷違規費用。2022年3月,吳昌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鄒文武,黨委委員、副監獄長黃渝峰,對該單位出現多人次借培訓名義公款旅游問題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處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規報銷費用已退繳。
3.成都市新都區衛健系統部分干部職工多批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旅游問題。2015年至2020年期間,區衛健局先后7次組織區衛健系統干部職工221人次,參加同一培訓機構在呼倫貝爾、銀川、西寧、哈爾濱、無錫、珠海、廈門等地舉辦的培訓班,參訓人員參加培訓機構安排的旅游或個人借機旅游。時任局黨委書記、局長何宇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對該局在組織培訓中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失察失管;新都區紀委監委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局黨委委員牟勇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力,培訓期間違規旅游;負責該項培訓工作的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李力明知此類培訓存在問題,仍然同意組織參訓,多次帶隊參訓并借機旅游。2022年3月,何宇生、牟勇、李力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規報銷費用已退繳。
4.南充市原道路運輸管理局順慶分局企業安全監督股副股長蒙子明在培訓中借機旅游、在其他單位報銷旅游費用等問題。2018年8月,蒙子明參加由某培訓機構在呼和浩特舉辦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重要政策及行業標準”系列宣貫學習,承辦機構以人數不足開班為由未開展任何培訓,直接向參訓人員推薦參觀旅游方案。蒙子明未予以拒絕和向單位報告,選擇到成吉思汗陵、大草原、沙漠等景點旅游。相關費用在有業務關聯的某事務所報銷。2022年1月,蒙子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費用已收繳。
5.瀘州市第二十八初級中學借暑期培訓名義組織公款旅游問題。2019年7月,該校組織39名教師到廈門進行暑期培訓,期間到鼓浪嶼、金門等景區旅游,費用由公款報銷。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羅明春帶頭違紀、參加公款旅游,對組織公款旅游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牽頭負責此次培訓的副校長華勇,參加公款旅游并對組織公款旅游負有直接責任;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副校長陳守兵,參加公款旅游并對組織公款旅游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0年4月,羅明春、華勇、陳守兵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規報銷費用已退繳。
四川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典型案例。
1.宜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青春在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2007年至2020年,王青春利用擔任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任,市政務服務和非公經濟發展局黨委書記、局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為相關企業、個人提供幫助和支持,先后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共計100余萬元。王青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王青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四川天府新區興隆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胡澤龍在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2014年至2019年,胡澤龍利用擔任天府新區興隆街道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工程招投標的相關規定,將興隆街道多個項目交由親屬承攬,并在工程發包、項目審批等方面為相關企業和個人提供幫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41萬余元。胡澤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犯罪問題。2021年11月,胡澤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3月,胡澤龍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
3.鹽邊縣紅格鎮昔格達村原黨總支書記、村民委員會原主任楊佐元在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2011年,在昔格達村工程項目實施中,楊佐元違反工程招投標的相關規定,未進行比選或招投標便將工程項目下達實施,并通過虛增工程量從中非法獲利20萬元。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楊佐元直接安排代某某先后實施多個工程項目,收受其所送人民幣共計10余萬元。楊佐元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楊佐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責令辭去村民委員會主任職務,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威遠縣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光友在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1999年底至2017年1月,陳光友利用擔任威遠縣越溪鎮黨委書記,縣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縣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款項撥付、房地產開發審批監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24人所送人民幣共計2000余萬元、商鋪2套、車位14個。陳光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陳光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南充市高坪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馮穎、原副主任蘇紅斌在工程招投標工作中收受賄賂,都京街道應急管理辦公室原工作人員陳兵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行賄等問題。2017年至2020年,馮穎、蘇紅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共計60余萬元、10余萬元。2017年至2019年,陳兵請托馮穎、蘇紅斌等人在工程招標過程中給予關照和幫助,并向馮穎、蘇紅斌等人送予人民幣共計60余萬元。3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3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3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以上信息來源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廣西紀檢監察網站)